基金公司不当宣传受到证监会警示
【2008.02.25 09:06】 来源:证券时报
近期新基金发行重新开闸,但是在新基金发行的宣传中,某基金公司的宣传材料涉及使用不当的宣传语言,故意造成基金销售的紧张局面,证监会对此发出警示,希望各基金公司在宣传中使用适当的语言,并履行报送制度。
根据证监会今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补充规定》,第六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目前已正式取消“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政许可项目。但为维护基金销售活动秩序,保障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基金宣传材料仍实行报送制度,根据报送流程,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根据证监会今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补充规定》,第六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目前已正式取消“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政许可项目。但为维护基金销售活动秩序,保障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基金宣传材料仍实行报送制度,根据报送流程,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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